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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29 15:31:09   作者:科技处    

2018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应用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

《2018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基本定位是“以应用性、对策性、理论性研究为主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研究”。针对西安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政治、生态、党建、法学、文学、历史、哲学、教育、管理、新闻、旅游、文化、艺术等方面的重大课题,共确定了共116个课题指南。

二、申报要求

1.为提高申报质量,本次申报实行限报,限报指标结合西安地区各高校、科研院所的课题申报数量及课题最终评审的质量等因素确定,学校择优推荐上报。

2.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并在汇总表中明确填写学科分类及指南题目,并只填一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3.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促进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及前期成果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4.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5.具有主持课题研究能力的中级职称人员,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方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6.成果突出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7.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未结项者或者未通过评审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8.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三、注意事项

1.请相关院(系)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推荐,严把质量关,并于2018年1月11日前将本单位《2018年西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此表格式不得更改,主管科研工作的院(系)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至科技处科研科。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按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并严格按照指南学科分类、指南题目、研究类型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3.学校形式审查时间:2018年1月12日。请各申请人按时报送《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式一份)(纸质和电子版均可),过期不候。

4.正式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1月15日。请申请人正式报送纸质《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最终上报《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联系人:张莹、屈乐

联系电话:88382127、88382398

 

附件:2018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申报附件.zip


                             科技处

                                     2017年12月29日